“无线电设备指令”适用于发射和(或)接收无线电波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无线电设备的例子如下:电视、移动、无线蓝牙和wi-fi设备,物联网(物联网)设备。
收音机CE认证指令标准:
收音机出口欧盟需要做欧盟CE认证,这是欧盟的强制性要求,产品只有通过了CE认证方能在欧盟市场上销售。收音机CE认证需要符合低电压LVD指令(2014/35/EU)、电磁兼容EMC指令(2014/30/EU)。
其主要标准有:
EN55013:2001+A1:2003:2006;
EN55022:2010;
EN61000-3-2:2006+A1:2009+A2:2009;
EN61000-3-3:2008;
EN55020:2007;
EN55024:2010;
EN60065:2002+A12:2011等。
无线电设备的设计应做到:
1.符合低压指令,除电压限制外;
2.中描述的适当的电磁兼容性水平EMC指令;
3.有效和高效地利用无线电频谱。
因为收音机是无线设备产品,所以会涉及无线电RED指令,欧洲主要的无线电指令标准还有:
EN 122001-1993:无线电频率连接器的CECC军用规范(MIL-C-39012类型);
EN 300197 V 1.2.1-1998:传输与多路复用技术(TM)数字无线接力系统(DRRS)在38GHz下运行的数字信号和模拟视频信号传送用数字;
EN 300220-1 V 1.2.1-1997:电磁兼容性与无线电频谱事宜(ERM)短程装置,应用在25MHz至1000MHz频率范围内带500mW以下功率电平的无线等等。
新的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将规定无线电设备的新监管框架,旨在取代旧的无线电设备,R&TTE2016年6月13日发出的指令(1995/5/EC)。新旧之间有一些重大的变化,因此重要的是做好准备,为变革做好准备。
无线电指令范围:
“无线电设备指令”适用于无线电设备定义为电气或电子产品,故意发射和/或接收无线电波,用于无线电通信和/或无线电确定。先前的指令也涵盖了“电信终端设备”,但根据新指令,情况已不再如此(此类设备现在将属于“电信终端设备”的范围。电磁兼容或低压指令)。
注意-本指令也适用于仅缺少附件(如天线)以执行上述功能的产品。
该指令还包括附件一所列的一些除外条款:
1.业余爱好者使用的无线电设备,除非在“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电联)无线电条例”第1条定义56内有商业用途;
2.海洋设备指令范围内的海洋设备;
3.属于“欧洲民用航空产品、零部件和用具条例”范围内的航空产品;
4.定制的评估包将纯粹用于研究和开发目的。
符合性要求:
RED指令的符合性要求类似于旧的R&TTE指令的要求。设备仍应提供电气保护,以满足低压指令的安全目标,并仍符合EMC指令的保护要求。
然而,现在的符合性过程现在要求制造商进行“对风险的充分分析和评估”,通常称为风险评估。在CE认证标记中使用风险评估一直是帮助制造商进行和遵循符合性过程的有益方法,但是指令中的要求现在已经很清楚了。进行风险评估的要求现已成为2016年所有新指令的明确要求。
“无线电设备指令”不适用于:
1.无线电爱好者使用的无线电设备;
2.船舶设备(见第2014/90/EU号指令);
3.空气硼砂制品、零件和器具(见条例(EC)nr.216/2008);
4.定制的评估包;
5.用于公共安全、国防和国家安全的无线电设备。
收音机无线电设备CE认证步骤:
“第2014/53/EU号无线电设备指令”载有对每一类经济经营者(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的法律义务,已为制造商制定了下列分步计划.
1.产品分类:界定产品是否属于无线电设备指令的范围,并根据既定标准对无线电设备进行分类。
2.经济经营者分类:在“无线电设备指令”中界定经济经营者的作用。
3.符合程序:可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根据欧洲统一标准进行产品测试和/或安全评估;
制定程序,确保系列化生产的符合性;
提供产品和经济经营者的识别要素;
提供用户说明和安全信息;
制定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
4.技术档案:起草技术文件(包括用户手册),据以评估产品的符合性。
5.欧盟遵守宣言:起草欧盟符合性宣言,显示无线电设备符合CE认证法规。
6.行政长官标记:一旦产品符合无线电设备指示和相关标准,CE认证标记将被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