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
欧盟CE认证常见指令:
机械安全指令2006/42/EC
低压电器指令2014/35/EU
电磁兼容指令2014/30/EU
承压设备指令2014/68/EU
简单压力容器2014/29/EU
防爆安全指令2014/34/EU
建筑建材指令2011/305/EU
电梯设备指令2014/33/EU
噪音安全指令2000/14/EC
娱乐游艇指令2013/53/EU
船用设备指令2014/90/EU
无线通信指令2014/53/EU
个人防护指令2016/425/EU
医疗产品指令2007/47/EC
燃气安全指令2009/142/EC
欧盟CE证书类型:
1.企业自主签发的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符合性声明书》,此证书属于自我声明书,不应由第三方机构(中介或测试认证机构)签发,可以用欧盟格式的企业《符合性声明书》代替。
2.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符合性证书》,此为第三方机构(中介或测试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性声明,必须附有测试报告等技术资料TCF,同时,企业也要签署《符合性声明书》。
3.EC Attestation of conformity《欧盟标准符合性证明书》,此为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简写为NB)颁发的证书,按照欧盟法规,只有NB才有资格颁发EC Type的CE声明。
欧盟CE证书申请流程:
1.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
2.申请人填写CE-marking申请表,将申请表、产品适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一并寄给实验室(必要时还要寄样);
3.实验室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
4.申请人确认报价,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实验室;
5.申请人提供技术文件;
6.实验室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认证费用;
7.实验室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
8.如果技术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规定语言,实验室将通知申请人呢改进;
9.如果实验不合格,实验室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允许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改进。如此,直到实验合格。申请人应对申请中的技术资料进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实际情况;
10.如果涉及到整改费用,实验室将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收费通知;
11.申请人根据补充收费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费用;
12.实验室向申请人提供测试报告或技术文件,以及CE符合证明,及CE标志;
13.申请人签署CE自我声明,并在产品上贴附CE标志。